生态“绿岛”建设效益明显。首先,是经济效益。全省筛选确定的“绿岛”项目,惠及中小市场主体超过5万家,经初步估算,可节约治污成本超过30亿元。其次,是环境效益。据测算,全省已建成的126个“绿岛”项目,可每年削减化学需氧量18050吨、氨氮499吨、总磷157吨、颗粒物836吨、挥发性有机物1206吨,危险废物收集能力达到13.5万吨,有力推动了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降低。再次,是管理效益。由于“绿岛”变分散治理为集中治污,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对象变管“多个”为管“一个”,监管力量更加集中,监管效果也明显提升。在绿岛模式的推动下,我们的城市正在成为展示生态文明成果的重要窗口。山东废气绿岛模式合作
截至目前“绿岛”项目已累计高效处置再生失效活性炭400余吨。数字赋能,闭环监管到位。搭建“炭管家”数字化管理平台,将企业活性炭填装数量、使用时长、更换周期等信息接入系统,分析研判、智能运算输出吸附饱和度和剩余使用时长,动态掌握活性炭运行情况。同时可根据设定的饱和度预警值分级分类向企业、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发送提醒。目前,该数字化监管平台已累计发出活性炭饱和度“红橙黄”三色预警570余条,成功提醒企业及时换炭184次。山东产业园绿岛模式合作绿岛模式注重生态平衡,通过科学规划,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会长李寿生,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二级巡视员张文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张星,泰州市委副书记、万闻华等领导出席大会并致辞。会议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傅向升主持。来自government、协会、化工园区、行业企业等近1200名表示参加了本次会议。在4月12日举办的“绿色燃料发展”专题论坛中,国家环境保护有机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张炜铭教授以“基于有机废水能源化的工业绿岛模式开发及应用探索”为主题,介绍了南大环保通过集约建设、共享治污、资源化能源化的“绿岛模式”,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建立不同功能定位的水处理分中心,采取不同工艺针对性解决园区水污染治理管控痛点问题的初步探索。
目前,该企业的废活性炭再生中心已顺利投产,预计年处理废活性炭约2万吨,年产再生活性炭约8640吨,有效解决台州市废活性炭收集难、处置难的问题,实现活性炭再生循环使用。为探索VOCs治理“绿岛”模式,天台统一末端处理设施标准化,开展企业标准化再生型活性炭吸附装置改造提升,并采用不同的废气收集方式,对硫化和修边工序产生废气实行全密闭全收集。同时,通过提升活性炭品质规格,选择统一标准的煤质颗粒型活性炭,确保废活性炭高效再生循环使用。绿岛模式重视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生态气候和环境可持续性。
如何大幅降低治污成本是广大中小企业较现实、较突出也较关注的治污难题之一。近年来,“绿岛”项目以“集约建设、统一管理、共享治污”的特点,在VOCs综合治理中逐步扮演重要角色,为中小企业提供了重要解题思路。8月11—12日,工业集聚区减污降碳档次高论坛暨首届涉VOCs“绿岛”项目建设与运营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在江苏省盐城市举办。大会以“让共享治污发挥共赢效应”为主题,邀请部委领导、地方government、专业人士学者和企事业单位等表示围绕“绿岛”项目建设的创新经验及高质量发展路径展开交流讨论,普遍凝聚共识。在绿岛模式的指导下,我们加强了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研究。山东产业园绿岛模式合作
绿岛模式鼓励城市建设要通过科技手段提高生态环境的质量。山东废气绿岛模式合作
近年来,“绿岛”项目建设在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对我国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协同促进作用愈加凸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新基建”逐渐走进大众视野,同时催生新一轮的环境治理市场需求。国家印发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中均明确提出支持“绿岛”项目建设。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革新委等15个部门日前印发的《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中明确要求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治理提升,加快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所称“绿岛”是指由government、企业或社会多元主体按照“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理念投资建设可供多个排污单位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实现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规范管理、稳定达标排放的集中点(片区)。山东废气绿岛模式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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