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附成本分析,为方便操作,活性炭饱和期限定为一个月,按每天8小时工作制,减去4个星期天,则总时间为208小时。假设:废气总流量Q=10000m³/h,污染物甲苯的质量流量为m=10000m³/h×2×10-5=0.2kg/h,则一个饱和期内所需吸附的甲苯量为:m1=208×0.2=51.6(kg),所需活性炭量为:M≈0.14吨,按上述公式,活性炭吸附装置所需的活性炭用量如下:Q为废气处理总流量:1、Q=20000m³/h 约0.28吨活性炭;2、Q=30000m³/h 约0.4吨活性炭;3、Q=40000m³/h 约0.56吨活性炭;4、Q=50000m³/h 约0.7吨活性炭;5、Q=60000m³/h 约0.84吨活性炭;6、Q=70000m³/h 约0.98吨活性炭;7、Q=80000m³/h 约1.12吨活性炭。活性炭可以将废气中的有害成分转化为无害或可回收利用的物质。河南木质活性炭
工业废气处理活性炭吸附箱,是一个神奇的装置,就像是一位守护者,默默地守护着我们的环境,保护着我们的健康。它的作用就像是一个魔法盒子,可以将有害的废气转化为清新的空气,让我们呼吸到更加清洁的空气。活性炭吸附箱,活性炭吸附箱的工作原理其实很简单,它通过活性炭的吸附作用,将废气中的有害物质吸附在表面上,从而净化空气。活性炭的表面积非常大,可以提供更多的吸附位点,有效地去除废气中的有害物质,保证我们呼吸到的空气质量达标。上海新活性炭再生烟气治理活性炭废气处理技术可以根据废气种类和处理需求进行定制化配置。
环境工程实践表明,吸附法是目前市面上治理VOCs较成熟也较为常见的方法(适用于VOCs排放量小的企业),而较常见吸附剂为活性炭,常应用于大风量、低浓度的VOCs治理,在VOCs废气治理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不少企业在使用活性炭设施过程中,存在活性炭长期未更换或者设施未正常开启、使用的活性炭受潮或破损严重、使用劣质炭等问题,导致部分吸附装置无法发挥应有效果,甚至形同虚设。夏季临近,臭氧污染问题突出,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效果直接影响空气质量,为科学指导企业规范使用活性炭,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冷凝回收装置工作原理:(1)活性炭脱附阶段,活性炭脱附时采用蒸汽对活性炭床层直接加热,将活性炭中吸附的有机成分蒸出,蒸出来的混合蒸汽进入冷凝器中通过冰水对其进行冷却,冷凝成液态,进入分离桶中分离,分离后的废水进入污水站,分离后的有机溶剂进入储罐,用于后续回收。不能被冷凝的不凝气通入吸附总管,送入吸附罐中进行吸附处理。(2)活性炭烘干阶段,脱附阶段有部分蒸汽冷凝成水留在的活性炭床层,脱附完成后需要对床层进行烘干。烘干配置单独的烘干风机,烘干风机入口设置高效过滤器,并设蒸汽加热器对新风进行加热,加热到60℃左右,通入活性炭罐中将碳层中的水分烘干。烘干后的吸附罐充氮气进行保护操作,等待下一次吸附。活性炭废气处理设备运行稳定,工作效率高。
现科普并倡议如下:规范使用活性炭:选用优良活性炭:企业宜选择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颗粒活性炭碘值(衡量活性炭吸附力高低的重要指标)不宜低于800mg/g,四氯化碳吸附率≥60%。企业应备好所购活性炭厂家关于活性炭碘值、比表面积、四氯化碳吸附率等产品质量证明材料,备查。同时,可以通过“一看、二称、三试、四测”的简便方法鉴别活性炭优劣。注:1.风量超过20000Nm3/h的活性炭较少装填量可参照本表进行估算;2.如以NMHC指标表征,VOCs浓度:NMHC浓度比可参照按2:1进行估算。活性炭废气处理设备的设计结构合理,易于安装和维护。废活性炭吸附饱和度检测
活性炭废气处理效果受活性炭质量、颗粒大小等因素影响。河南木质活性炭
活性炭废气处理设备的工作原理如下:1.吸附作用: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器后,通过管道进入填充有活性炭的吸附层。废气中的有机污染物和有害物质会与活性炭表面发生吸附作用,被固定在活性炭的孔隙和表面上。这是因为活性炭具有极大的比表面积和丰富的孔隙结构,提供了大量的吸附位点。2.吸附平衡:在一定条件下,废气中的有机物与活性炭表面的吸附达到平衡状态。此时,废气中的有机物浓度会减少,而活性炭表面上的吸附物质浓度增加,形成吸附平衡。3.再生过程:当活性炭饱和或吸附效果降低时,需要对活性炭进行再生。常见的再生方法包括热解、蒸汽再生和气体吹扫等。通过加热或通入适当的气体,可以将吸附在活性炭上的有机物解吸出来,使活性炭恢复吸附能力。河南木质活性炭
文章来源地址: http://huanbao.chanpin818.com/xifuji/huoxingtan/deta_23771526.html
免责声明: 本页面所展现的信息及其他相关推荐信息,均来源于其对应的用户,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 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核实后进行删除,本网站对此声明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