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节水型城市应该明确城市节水职责分工、机构性质、人员编制和机构职责;完善有关城市节水管理、供水管理、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方面的管理规范性文件;完善具有规范的用水计量与统计管理办法和城市节水统计制度等方面的管理规范性文件,按照国家统计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统计与报告制度,有定期的节水统计指标报表;完善具有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相关的管控制度和再生水价格指导意见或标准,有污水排入排水官网许可制度实施办法。这是至关重要的!有些地方规定建设项目年取水量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应当编制节水措施方案!云南节水型社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义务,有权举报污染和破坏水资源的行为。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一监督管理,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节水中长期规划,批准后实施,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等的有关工作。新闻媒体应当加强节约用水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公共场所应当设置节约用水宣传标语、标志牌,宣传节约用水。云南企业节水方法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企业。

落实责任,强化统筹:将城市节水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主要供水用水单位,形成全社会节水合力。加大投入,发挥考核引导作用,健全保障措施,形成城市节水长效工作机制。要求各城市制定符合各城市实际的专项工作方案,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城市水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落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水资源节约、用水需求调节方面的作用,抑制不合理的用水需求。
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省级确定的年度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分解制定县级行政区域年度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级分解制定的年度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并组织实施。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单位,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所在辖区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当年的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区域内公共供水能力进行平衡后,下达年度用水计划指标。用水单位因用水量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的,应当向节约用水主管部门或者供水单位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根据供水能力和实际用水需求,由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对下达的用水计划进行调整。新闻媒体应当加强节约用水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公共场所应当设置节约用水宣传标语、标志牌,宣传节约用水。

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都有一套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该程序和相关规定将节水措施方案纳入建设基本程序,是引起各方重视、保证方案质量的有效途径。建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制定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管理办法,明确关键环节和控制手段,可根据建设项目的种类(审批类、核准类、备案类)不同,分别规定在可研阶段或者是初步设计阶段提交节水措施方案,并且根据不同阶段,规定节水措施方案的“一票否决权”。例如,在项目设计阶段,要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节水措施设计文件须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单位审批,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的,其他相关管理部门不得接受建设单位申报材料或建设项目不许开工。将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作为申请施工用水计划的前置条件,在竣工验收阶段,需要水行政主管参与验收,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验收。城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市政用水应当使用再生水,建筑施工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云南节水型社会
一些地方明确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需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初步设计阶段进行编制。云南节水型社会
鼓励使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使用国家列入淘汰名录的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农业用水应当发展节约用水灌溉系统和灌水技术,改进地面灌溉系统,因地制宜发展滴灌、喷灌、渗灌等技术措施,加强渠道防渗工程建设,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改进田间灌水技术,加强灌溉用水管理,大力发展节约用水型灌溉农业。灌区管理单位应制定节约用水灌溉制度,推广节约用水灌溉技术,按节约用水灌溉制度适时供水。云南节水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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